在之前我國頒布《電子簽名法》,明確了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但是還是有許多人對于這個新鮮的詞匯充滿了疑惑,比如:數字簽名等同于電子簽名嗎?
由于這兩個詞比較相近,而且兩者之間畢竟還是有很多的共同點,導致很多人都容易混淆概念,經常把兩者作為等同關系,其實兩者之間還是有諸多差別和聯系的,下面就來分別說明一下。 特別是對電子合同簽約等有準備使用的朋友,更應該準確的了解這些概念。
電子簽名
要理解什么是電子簽名,需要從傳統手工簽名或蓋印章談起。在傳統商務活動中,為了保證交易的安全與真實,一份書面合同或公文要由當事人或其負責人簽字、蓋章,以便讓交易雙方識別是誰簽的合同,保證簽字或蓋章的人認可合同的內容,在法律上才能承認這份合同是有效的。
而在互聯網虛擬世界中,合同或文件是以電子文件的形式表現和傳遞的。在電子文件上,傳統的手寫簽名和蓋章是無法進行的,這就必須依靠技術手段來替代,能夠在電子文件中識別雙方交易人的真實身份,保證交易的安全性和真實性以及不可抵懶性,這種電子技術手段稱之為電子簽名。
《電子簽名法》對電子簽名的定義是指數據電文中以電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識別簽名人身份并表明簽名人認可其中內容的數據。實現電子簽名的技術手段有很多種,常見的電子簽名形式有:手寫簽名或印章的數字化圖像、采用生物識別數據(如虹膜、指紋)、基于公鑰密碼技術的數字簽名等。
數字簽名
很多人認為“電子簽名=數字簽名”,這是錯誤的!數字簽名是電子簽名技術的一種,也是目前比較成熟且全球應用最為普遍的電子簽名技術。大多數應用場景提到的電子簽名,實際指的就是數字簽名。由于保持技術中立性是制訂法律的一個基本原則,基于公鑰密碼理論的數字簽名技術未必是可靠電子簽名的唯一技術,因此法律上會使用更廣義的概念以適應今后的技術發(fā)展。
因此,雖然這兩個概念非常近,但是不能混為一談,這樣大家在使用電子合同簽約亦或者是數字簽約的時候,才能更好的把握好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