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合作的時候,你跟對方簽訂好了合同,但是臨期發現簽訂的合同有問題,或者對方在合同中整了貓膩,這個時候你想撤銷合同,是否可以順利完成呢?合同撤銷權又是怎么一回事,能幫助你順利撤回合同么?
關于這個,接下來就簡單聊聊。合同可以撤銷嗎?合同撤銷權又是什么?
合同是可以撤銷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可以撤銷。合同的撤銷需要滿足合同法規定的條件。
一、撤銷合同的法定條件
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可以撤銷合同的條件包括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顯失公平的合同、無效的合同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第五十七條,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因此,合同可以撤銷,但是一定要符合相關法律的規定,否則就意味著自己違約,在撤銷合同之前一定要與對方溝通好,避免因此承擔嚴重的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