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合同簽約的出現,給人們合作簽約提供了新的方法,也打開了數字化簽約的思路。但是,由于要想保證電子合同簽約流程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一般都是通過第三方電子合同簽約平臺來實現,這樣不僅使用方便,而且更加的低成本。
那么,當你想要進行電子合同簽約的時候,你采用通過第三方平臺完成,那么合同有效性、風險性到底怎樣呢?
由于第三方平臺是獨立第三方機構,不受當事人立場影響,具有相當程度的中立性,因此,與當事人自行收集固定的電子證據相比,經由第三方平臺收集、固定的證據,在其經手的環節中被篡改的可能性低,有更高的可信度。
與當事人自行收集、固定證據,以及公證處保全證據相比,第三方平臺固定證據的效率更高、成本更低。
另外,由第三方平臺固定的證據,附加了一層技術保障,將電子證據置于第三方及其技術的保障之下。市面上大多數的第三方平臺都采取了Hash算法、非對稱算法、密碼傳輸技術、分布式存儲、與國家法定時間源綁定、與CA合作獲得經認證的數字簽名、區塊鏈存證等技術,并遵循相關技術標準。
上述技術目前為業界公認具有可靠性,能夠保證電子證據自固定之后的完整性,保證所固定的電子證據自取證之日起至提交法庭期間保持完整、不被篡改、未被損毀,且能夠說明取證時間。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中也明確提到,“當事人提交的電子數據,通過電子簽名、可信時間戳、哈希值校驗、區塊鏈等證據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術手段或者通過電子取證存證平臺認證,能夠證明其真實性的,互聯網法院應當確認。”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第三方電子合同平臺的提供方不位于中國大陸法域境內,一旦在中國大陸發生訴訟程序,在境外的電子合同平臺所存儲固定的證據除了要滿足技術保障要求外,還可能要滿足民訴法所要求的域外證據所需的公證認證等形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