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合同簽約現在使用的越來越多,不光是使用下來非常的方便且低成本,而是整體使用下來,電子合同簽約還具備與紙質合同簽約等同的法律效力。
在了解電子合同法律效力的時候,我們總是會聽到數字簽名、數字證書、電子簽名這樣的字眼,那么什么是電子簽名、數字簽名、數字證書?他們在電子合同中的作用是什么?接下來我們詳細的介紹幫你理順這三者之間的關系。
數字簽名
數字簽名(又稱公鑰數字簽名、電子簽章)是一種類似寫在紙上的普通的物理簽名,但是使用了公鑰加密領域的技術實現,用于鑒別數字信息的方法。
可以簡單的理解為,數字簽名跟日常生活中的手寫簽名其實是一樣的。我們都知道一個人的手寫簽名是無法偽造的,因為每個人的筆跡都是獨一無二的,即便別人模仿也很難做到完全的一模一樣。所以,數字簽名就是為了驗證在互聯網中傳輸的內容數據是對方簽名后發出,并且信息沒有被掉包和篡改。至于數字簽名為什么能夠實現這兩個功能,我們得從數字簽名的原理說起。
數字簽名的原理:數字簽名是基于非對稱密鑰加密技術與數字摘要技術的應用,是一個包含電子文件信息以及發送者身份,并能夠鑒別發送者身份以及發送信息是否被篡改的一段數字串。一段數字簽名數字串包含了電子文件經過Hash編碼后產生的數字摘要,即一個Hash函數值以及發送者的公鑰和私鑰三部分內容,發送方通過私鑰加密后發送接收方,接收方使用公鑰解密,通過對比解密后的Hash函數值確定數據電文是否被篡改。因此數字簽名能夠驗證信息發送者的身份及信息的完整性。
數字簽名在電子合同中的作用:一是確定消息是由發送方簽名并發出來的,二是確定數據電文內容是否被篡改,驗證消息的完整性。
數字證書
數字證書是一個經證書授權中心數字簽名的包含公開密鑰擁有者信息以及公開密鑰的文件。簡單的說,數字證書是一段包含用戶身份信息、用戶公鑰信息以及身份驗證機構數字簽名的數據。身份驗證機構的數字簽名可以確保證書信息的真實性。
也許你要問:數字簽名不是能夠確認發送者方簽名和信息的完整性嗎?為什么我們還需要數字證書?
舉個列子解釋一下,假如A用自己的公鑰替換了我手中B的公鑰,然后冒充B給我發消息,我用“B”(實際為A)的公鑰解密消息,由于發消息者是B,我手中的公鑰也是B的,所以可以輕松確認數據并沒有被篡改,然而我確以為發消息的人是A!問題就出在這里,數字簽名技術通過簽署者公鑰和私鑰互相加解密來進行身份驗證,但僅能驗證公鑰和私鑰的擁有者是同一個人,卻不能對擁有者的真實身份進行驗證。
因此,數字證書的作用就在于由權威的第三方機構對用戶的真實身份信息審核后提供綁定證書持有者身份信息的公鑰和私鑰。用戶可通過公開的數字證書查看公鑰持有者身份,從而確認其真實身份。
所以,數字證書在電子合同中的作用:證明簽署主體的真實身份,而不是被人冒簽、代簽。
電子簽名
電子簽名是指數據電文中以電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識別簽名人身份并表明簽名人認可其中內容的數據。簡單點說,電子簽名就是通過密碼技術對電子文檔的電子形式的簽名,它不是我們在紙上手寫簽名后掃描/拍照上傳至電腦,以圖片形式儲存及使用的圖像化簽名。
在法律上,對電子簽名有著嚴格的要求:《電子簽名法》第十三條規定:“電子簽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名:
(一)電子簽名制作數據用于電子簽名時,屬于電子簽名人專有;
(二)簽署時電子簽名制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三)簽署后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四)簽署后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當事人也可以選擇使用符合其約定的可靠條件的電子簽名?!?/p>
《電子簽名法》第十四條規定,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由此可見,可靠的電子簽名的實現依賴于數字簽名技術和數字證書身份認證,但除此之外遠遠還不夠,還需要輔助身份驗證、時間戳認證等技術,才能達到可靠的電子簽名的要求。
電子簽名在電子合同中的作用:確保電子合同的簽署主體的真實身份,電子合同內容數據的完整性、真實性、有效性。
總結一下,數字簽名、數字證書、電子簽名都是為了確保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使其成為被法律認可的數據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