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子合同簽約時,大家比較關注的一個問題,不是使用電子合同簽約之后可以在簽約方面節省多少的成本,雖然使用電子合同簽約確實可以節省成本,但是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就是確保電子合同簽約安全的問題。
要想確保電子合同簽約安全,有許多方面的工作要做,其中一個就是做好電子存證。那為什么要進行電子存證呢,除了安全之外還有其他方面的原因么?下面以網貸簽約場景給大家介紹一下。
在各地出臺的辦法或細則中,我們都看到了這樣一條規定: “網貸機構申請辦理登記備案時,應向市金融辦提交以下文件資料……已與第三方電子數據存證平臺簽訂合同存證的委托合同復印件……” 之所以有這樣的規定,是因為在: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二條 各方參與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需要對出借人與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等使用電子簽名、電子認證時,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保障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及電子簽名、電子認證的法律效力。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使用第三方數字認證系統,應當對第三方數字認證機構進行定期評估,保證有關認證安全可靠并具有獨立性。
第二十三條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采取適當的方法和技術,記錄并妥善保存網絡借貸業務活動數據和資料,做好數據備份。保存期限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及網絡借貸有關監管規定的要求。借貸合同到期后應當至少保存5年。
也就是說,保障出借人與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是電子存證的主要目的。其次,電子合同存證的作用是:證明合同的有效,證明投資的具體事實。
這一點不難理解,你問我借錢我手里總要有個憑證吧,可是,有多少投資者會有下載合同的習慣呢?即便是下載,每投一筆就下載,這也太麻煩了。太沒現實操作性了。如果平臺出問題,投資者哪還能登錄系統去下載合同呢?
因此就產生了對電子合同存證的需求,也就是說第三方電子數據存證機構會對所有投資的電子合同留底做為第三方的見證。